太阳成集团tyc138太阳成集团tyc138开展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11-09-22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做好我院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2008年起,国家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我校新申请贷款的学生,原则上回生源地贷款。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但是无法在生源地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方可在学校申请,已经在学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条件
1、2011-2012学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学生;
2、诚实守信、遵守校纪校规,未受纪律处分者;
3.努力学习、奋发向上,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未在生源地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者。
(二)申请额度
1、凡已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省(市、自治区)学生原则上回生源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2、新申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6000元/年;
3、对今年已交清学宿费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申请本学年学宿费贷款,但可申请生活费贷款;只交部分学宿费或享受各类无偿资助的学生,可申请学宿费缺额部分的贷款和生活费贷款。
4、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不允许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生本人申请(9月26号-10月8日)新申请贷款的学生可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网上提交申请,如实、详细地填写有关个人信息、核对个人银行账号,并向院系提交申请资料。
2、学院初审(10月9日-14日):学院根据学生综合表现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学生提供相关贷款信息的真实性和申请贷款额度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10月17日-10月20日):对院系提交的学生贷款资料经资助管理中心网上审核后通知院系,由院系统一为学生打印申请资料并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银行最终审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学生的申请资料报中国银行进行审批。
(四)新申请贷款学生应准备的材料
申请贷款的学生提交网上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并按下面要求和顺序整理、装订):
(1)本人书面贷款申请;(介绍本人和家庭基本状况等)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学生证的复印件(同一张A4纸复印,上为身份证正反面,下为学生证)、存折或借记卡的复印件。
(3)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太阳成集团tyc138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证明签署日期必须在本年度以内;
(4)《太阳成集团tyc138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表》;
(5) 助学贷款承诺书;
(6)学宿费证明、《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和《太阳成集团tyc138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
注意:在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允许在校贷款。
太阳成集团tyc138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doc
太阳成集团tyc138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表.xls
助学贷款承诺书.doc
学宿费证明.doc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