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138太阳成集团tyc138做好2011-2012学年度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11-09-22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做好2011-2012学年度学费减免工作,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减免对象
学费减免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 学费减免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
(二)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奋发向上;
(三) 家庭经济困难,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烈士、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等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
2. 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三、学费减免等级
学费减免分全免和减50%两个等级,由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四、 学费减免程序
(一) 本人申请。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 学院审核公示。学院(系)资助工作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减免条件的,予以公示3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 学校审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各学院(系)的审核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予以减免。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减免
(一) 上学年内2门以上必修课程因考试不及格重修者;
(二) 上学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三) 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有抽烟、酗酒等不良消费习惯者;
(四)擅自在学生公寓以外租房住宿者;
注:
1、请各班符合减免学费的同学于2011年9月26日12:00前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学生工作办;
2、符合减免学费的同学请填写《太阳成集团tyc138学生减免学费审批表》和《2011?2012学年度减免学费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3、 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