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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太阳成集团tyc138做好2009-201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9-07-02  浏览次数:

各学院、外语系: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太阳成集团tyc138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太阳成集团tyc1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办》((学)发[2007]8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范围
    (一)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2009年被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认定程序按《太阳成集团tyc1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办》执行。
    初次申请认定的同学,需如实填写《太阳成集团tyc138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09级新生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到学生本人)(附件1)。申请认定学生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开学后连同《太阳成集团tyc1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同提交学院(系)。
    对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无显著变化,只需提交《太阳成集团tyc1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即可进行评议认定。
    三、时间安排
    (一)7110日,各院系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太阳成集团tyc138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太阳成集团tyc1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安排布置此项工作。
    (二)9718日,各院系根据贫困生认定程序开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经公示后确定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将相关材料及汇总名单纸质与电子文档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919926,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院系的认定结果进行统计、汇总,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后,更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四、各院系在完成对贫困学生认定工作,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后,应及时更新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严肃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五、各学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贫困生认定工作对于我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指导意义,并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认真部署此项工作,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使我校2009-201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附件:
    1太阳成集团tyc138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2太阳成集团tyc1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3太阳成集团tyc1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doc


                               学 生 处
                       00九年六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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