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138太阳成集团tyc138开展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12-09-26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做好我院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2008年起,国家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我校新申请贷款的学生,原则上回生源地贷款。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但是无法在生源地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方可在学校申请,已经在学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条件
1、2012-2013学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学生;2012-201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在职研究生;
2、诚实守信、遵守校纪校规,未受纪律处分者;
3.努力学习、奋发向上,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未在生源地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者。
(二)申请额度
对今年已交清学宿费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申请本学年学宿费贷款,但可申请生活费贷款;只交部分学宿费或享受各类无偿资助的学生,可申请学宿费缺额部分的贷款和生活费贷款。申请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得超过6000元。
(三)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生本人申请(9月26号—10月8日):新申请贷款的学生可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xg.nwsuaf.edu.cn)如实、详细地填写有关个人信息,网上提交贷款申请(成教学院学生及研究生除外),核对个人银行账号,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纸质申请资料。
2、学院初审(10月9日—14日):学院根据学生综合表现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学生提供相关贷款信息的真实性和申请贷款额度进行初审,同时须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进行审核确认,确认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核(10月17日—10月20日):对有关单位提交的学生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银行最终审批。
(四)申请材料
1.申请贷款的学生应提供以下书面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并装订):
(1)本人书面贷款申请(介绍本人和家庭基本状况等) ;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学生证的复印件(同一张A4纸复印,上为身份证(正反面),下为学生证)、存折或者借记卡的复印件。
(3)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太阳成集团tyc138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证明签署日期必须在本年度以内;
(4)《太阳成集团tyc138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表》(附件1);
(5) 助学贷款承诺书(附件2);
(6)学宿费证明、《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4)和《太阳成集团tyc138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附件5)。
2. 各有关单位需统一填写《2012-2013学年中国银行贷款学生家庭联系方式》(附件6)和《2012-2013学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附件7)。
五、几点要求
1.凡已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省(市、自治区)学生原则上回生源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不允许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
2.不允许已有贷款记录(包括校内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重复申请贷款,对弄虚作假、恶意骗取贷款的学生一经查处,取消其在校期间贷款资格并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3.请欲贷款的学生将贷款申请材料和汇总表于10月8日12:00之前交至学生工作办。
太阳成集团tyc138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表.xls3
助学贷款承诺书.doc
学宿费证明.doc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新表一式三份).doc
太阳成集团tyc138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doc
中国银行贷款学生家庭有效联系方式汇总表.xls
2012-2013学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