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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1382015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及展期申请办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倪玲  发布日期:2015-05-27  浏览次数:

各毕业班: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138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所有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办理还款确认手续,贷款毕业生若当年继续攻读学位还需办理展期还款申请;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在国家开发银行网上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并申请毕业确认。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一)还款确认对象为在校期间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15届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当年继续攻读学位者还需办理展期申请;

 (二)毕业确认对象为在校期间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15届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工作程序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程序

1.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并发放有关材料。今年的还款确认环节,中国银行工作人员会直接与贷款毕业生面对面,现场发放还款确认有关材料,为毕业生讲解“个人征信”有关知识及还款确认材料填写要求,指导贷款毕业生签署还款协议和展期协议。各院系毕业生办理时间详见附件1。

2.贷款毕业生集中填写基本信息。贷款毕业生携带贷款时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借记卡(正面)在A4纸上的复印件、签字笔等,按规定时间到现场领取还款确认材料,并按照银行工作人员指导及要求填写还款协议、个人及家庭联系方式等信息,信息内容须真实有效。

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生,除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外,还需办理展期申请,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并出具研究生阶段学籍证明(考取外校研究生的学生可在入学后将学籍证明和研究生证复印件寄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考取本校研究生的学生在入学后将相关材料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学籍证明样本见附件2。

3.银行现场收集并审核还款确认材料。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须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www.csls.cdb.com.cn)进入“毕业确认申请”页面,核实相关信息。如无错误,点击“申请”即可完成毕业确认申请;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应先在“个人信息变更”中进行修改,然后回到该页面完成申请,毕业确认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3日。

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生如需申请办理展期,须先完成毕业确认申请,然后到生源地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展期(具体事宜请咨询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注意事项

(一)我院2015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具体名单见附件3和附件4。对于未按要求办理还款确认或毕业确认手续的学生,院系将暂缓安排其毕业论文答辩;对于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学生,一经发现将予以纪律处分。

(二)对已休学或退学等不能正常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的学生,请联系学院出具书面说明材料。

(三)对于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的毕业生,若继续攻读学位研究生须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签订展期还款协议。此次未办理展期协议的学生,须由其本人到中国银行自行办理,学校不再集中办理。

贷款学生在学期间只能办理一次展期还款,如本科毕业当年考取硕士研究生的贷款学生办理展期手续后,若硕士研究生毕业继续攻读博士的不能再办理展期。 

(四)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毕业前还清贷款,只需偿还贷款本金,不承担任何利息;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之前还清贷款的毕业生不需要再办理还款确认手续,但须将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通知单》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前还款的毕业生,请直接联系中国银行杨凌支行进行还款,联系电话:029-87031803。

(五)因休学、留级等原因导致尚未毕业而被列入毕业名单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请自行到教务处开具学籍证明,凭证明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本次不需进行毕业确认。

附件:1.2015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及展期申请办理工作时间安排表

         2.学籍证明样本

         3.太阳成集团tyc1382015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

         4.太阳成集团tyc1382015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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