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团工委学生会各部门: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先进团支部、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选工作小组
1、学院成立校级先进团支部、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定工作小组
组长:何卫军
成员:王淑珍 党艳东 郎蕊 朱旭菲 倪玲 梁晴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工作职责:对全院申请校级先进团支部的班级和申请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同学进行初审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学校。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 能组织支部成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支部成员在思想和行动上和党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理论学习氛围。支部成员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2) 在支部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学风建设中大胆创新,积极参与“五个文明工程”创建活动,积极推动青年团员素质拓展计划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及校园文体活动等其它团内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3) 能按规定开展团组织生活,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具有教育意义的主题团日活动(每次参加团日活动的人数不低于支部人数的90%);
(4) 支部宣传工作表现突出,在全校范围有一定影响力;
(5) 团支部学风建设良好,团支部所有成员均无考试作弊及违纪记录,考试重修率每学期不超过10%;
(6) 支部成员能自觉地遵守上级团组织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工作,并创造性地开展本支部的特色工作;
(7) 按时缴纳团费和进行团籍注册。
3.十佳团员评选条件
(1) 政治素质佳。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按规定交纳团费;
(2) 理论学习佳。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讲座和讨论;
(3) 文明修养佳。道德品质好,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明事理、辨是非、谦虚好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 纪律观念佳。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习纪律,考试无作弊行为,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5) 学习成绩佳。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突出。学习成绩名列全班前5名,无挂科现象;
(6) 工作能力佳。热心为广大青年服务,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7) 文体活动佳。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校园文体活动,成绩突出;
(8) 创新精神佳。具有较强自学能力和独立钻研精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科技文化、学术科学研究中做出一定成绩;
(9) 实践能力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生产劳动和勤工俭学活动,成绩突出;
(10) 群众基础佳。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能起到表率作用。
4. 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 具备优秀团员所应有的条件,在团支部、院(系)团工委或校团委担任一定的学生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2) 能积极参加团干部培训,主动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与能力;
(3) 热爱共青团工作,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
(4) 在工作中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5. 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2) 在学习和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勤奋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1/2),能够成为广大团员青年的带头人;
(3) 生活上勤俭节约,严于律己,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遵章守纪,没有任何违纪记录,在学校开展的“文明礼貌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
(4) 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5) 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支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学风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规定交纳团费。
(6)晚自习出勤率、早操出勤率高于班级平均成绩,(以纪检部、学业部统计数据为准)
三、评选办法
1.先进团支部由各团支部(包括该院所属的研究生团支部)向院(系)团工委申请,填写《太阳成集团tyc138先进团支部申报表》,并附带事迹材料说明。学院(系)团工委评议、公示后进行推荐,将事迹材料报校团委审批。
2.十佳团员
(1) 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经个人自述,填写《校级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登记表》,欲申请十佳团员的同学需并附撰写事迹材料。民主评议推荐1名学生,上报院(系)团工委;
(2) 经学院(系)团工委审查,评出1名同学,公示后无异议后,将事迹材料上报校团委审批备案。
3.优秀团干部
个人申请、述职,填写《校级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登记表》,《优秀团干汇总表》,院(系)团工委组织民主推荐,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经复核由校团委审批备案。
4.优秀团员
(1) 由团员在支部大会上自述,团支部按照团员数4%的比例,在支部大会上民主评议产生,填写《校级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登记表》,《优秀团员汇总表》;
(2) 院(系)团工委审查后统一上报校团委,经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校团委审批备案。
5.特别注意:
中共党员及预备党员只可参加优秀团干部评选。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1)未经批准私自在外住宿者;
(2)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者;
(3)宿舍文明评比中被通批者;
(4)受到校院级通报批评处理者;
五、工作要求
各团支部认真阅读通知内容,认真对待申请及班级推荐情况。各参评集体和个人要求实事求是,如实汇报事迹材料,杜绝弄虚作假,如有虚假填报情况将取消评定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校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校级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登记表》、《优秀团员汇总表》、《优秀团干汇总表》电子版于4月9日12点之前,发送到xsb2217@126.com.
将《校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校级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登记表》、十佳团员事迹材料(纸质版)于4月9日12:00之前,先进团支部事迹材料(纸质版)于4月10日12:00之前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14年度五四评优附件表
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138太阳成集团tyc138委员会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