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为做好我院2014—2015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2008年起,国家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我校新申请贷款的学生,原则上回生源地贷款。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但是无法在生源地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方可在学校申请,已经在学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条件
1、2014-2015学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学生;
2、诚实守信、遵守校纪校规,未受纪律处分者;
3.努力学习、奋发向上,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未在生源地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者。
(二)申请额度
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和。
(三)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生本人申请(10月30号—11月7日)新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如实、详细地填写有关个人信息,并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提交纸质申请资料 ,截止时间为11月7日上午12:00。
2、学院初审(11月8日—10日):根据学生综合表现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学生提供相关贷款信息的真实性和申请贷款额度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11月11日-11月14日 ):对有关单位提交的学生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银行最终审批。
(四)新申请贷款学生应准备的材料
必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并按下面要求和顺序整理、装订):
1.本人书面贷款申请(介绍本人和家庭基本状况等);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一卡通的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上为身份证正、反面,下为一卡通)、中国银行借记卡的复印件;
3.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太阳成集团tyc138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证明签署日期必须在本年度以内;
4.《太阳成集团tyc138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表》(附件1);
5.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附件2);
6.《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3)和《太阳成集团tyc138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附件4)。
注意:在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允许在校贷款。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138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表.xls |
附件2:助学贷款承诺书.doc |
附件3: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新表一式三份).doc |
附件4:太阳成集团tyc138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