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为做好我院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太阳成集团tyc138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太阳成集团tyc1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办(学)发[2007]8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 1.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2.2014年被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认定程序按《太阳成集团tyc1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执行,申请认定的同学应如实填写《太阳成集团tyc138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2014级新生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到学生本人),并经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开学后连同《太阳成集团tyc1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同提交院系,即可进行评议认定,同时在学生管理系统(http://xg.nwsuaf.edu.cn/)提交申请。 对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家庭经济无显著变化,只需提交《太阳成集团tyc1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网址同上)提交申请,即可进行评议认定。 四、时间安排 1.7月2日—7月10日,各班级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太阳成集团tyc138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太阳成集团tyc1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安排布置此项工作。 2.9月11日—15日(上午12:00之前),各班根据贫困生认定程序开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确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将汇总名单纸质报送学生工作办。 3.9月16日—9月18日,学生工作办对各学生班的认定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公示,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后,更新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五、注意事项: 1.各学生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贫困生认定工作对于我院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意义,并按照学院的规定和要求,认真部署此项工作,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确保我院2014-201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2.本年度2014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在查阅学生档案的基础上,根据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在校表现等方面进行认定;其它年级学生申请认定应根据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校内一卡通消费情况以及在校平时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认定。 3.2014级新生拥有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的学生不应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 4.2014级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且通过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学生贷款资格预认定系统审核通过的新生,可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由班级确定。 5.班级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组成人员: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和3个普通同学代表 6.贫困生认定的程序:本人申请(新入库提交《太阳成集团tyc138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太阳成集团tyc1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评议小组讨论确定→班级民主评议→报学院学生工作办。 7.贫困生档次和比例:贫困生档次分为特困生和贫困生两个档次;特困生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0%;贫困生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35%;总的不超过班级人数的45%。 8.9月15号上午12:00前将认定结果交到学生办,所要交的材料有: (1)太阳成集团tyc1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的和电子的),电子档发至xsb2217@126.com; (2)新入库提交《太阳成集团tyc138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太阳成集团tyc1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9.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同学登http://xg.nwsuaf.edu.cn/提交申请。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1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4版.doc 附件2.太阳成集团tyc138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3:太阳成集团tyc1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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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