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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138进一步做好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5-12-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学校决定对原《太阳成集团tyc138大型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进行修订,在修订后文件未正式下发之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学校校院两级管理相关精神,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请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积极组建二级单位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中心),结合学校相关文件、政策,完善大型仪器共享操作技术队伍与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大型仪器高度开放。
二、学校决定取消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补贴,收费按照系统公布价格的一半收取。由于学校“大型设备共享信息系统”正在升级,科教人员实际支付的分析测试费用为系统生成《结算单》费用的50%。
三、共享大型仪器设备收取的分析测试费全部划归机组所在单位统一管理(含原二级单位各机组共享收入经费),由二级单位领导负责审批使用,并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请各单位确定本部门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主管领导(经费审批人),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将报科研院,以便及时通知计财处做好相关工作。
为方便科教人员与设备机组经费结算,请按以下流程进行:打印《太阳成集团tyc138分析测试补贴费用使用表(结算单)》(一式两份),请项目经费负责人签字后,机组确认转入账号信息,在计财处完成报销转账业务,并将计财处盖章确认的《结算单》交回设备所在机组存档,完成相关测试分析工作。各机组在完成分析测试任务后,在“大型设备共享信息系统”中点击完成,这一步是学校对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机组认真按时完成。本流程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执行。
四、为规范共享大型仪器设备收费,学校决定对共享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重新进行核定。各二级单位依据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核算收费标准,经单位统一研究后,填写《大型仪器设备校内收费标准制定表》,于2016年1月16日前将签字盖章纸质档与电子档报科研院。科研院根据二级单位收费标准,组织校内相关专家及单位论证,报学校计财处审批后执行。
联系人:董伟、王波
联系电话:87081379
地址:国际交流中心D503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5年12月24日
公告附件:
附件1:二级单位共享仪器机组经费账号信息.xlsx
附件2:共享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经费结算流程.pdf
附件3:大型仪器设备校内收费标准制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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