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阳成集团tyc138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太阳成集团tyc138太阳成集团tyc138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校党发〔2014〕18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太阳成集团tyc1382015年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及《太阳成集团tyc138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我校教学、科研、推广工作的在岗正式职工或我校正式聘用人员,且本人为非在读研究生。
2. 熟悉国家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人师表,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履行导师职责;没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行为;近三年来指导的毕业研究生论文在抽检中未出现不合格的质量问题。
3. 能保证2016年9月-2019年7月期间每年8个月以上的时间在校指导研究生;当年招生至学校规定退休年龄时可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按照学校规定的研究生基本学制年限计算)。
4. 学校聘期考核和上年度职工岗位考核合格。
第二条 招收博士研究生教师应满足的条件按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博士授予点的要求办理。
第三条 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师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学术型硕士学位及副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且任现职(截止2016年6月30日)三年或以上。
2. 承担科研项目,近三年到位科研经费累计不少于15万元,讲师职称须获批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或以上。
3.近3年发表国内核心期刊或以上论文、获省部级或以上科研/推广成果、获批国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累计3(篇/项/件)或以上。
第四条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师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硕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教学、科研、工程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教学、科研、工程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或具博士学位和讲师职称,在教学、科研、工程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
2.能够提供与专业相关的实验室等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场所或签约实习单位。
3.承担科研或推广项目,近三年到位科研经费累计不少于8万元。
4.近3年发表国内核心期刊或以上论文、获省部级或以上科研/推广成果、获批国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累计3(篇/项/件)或以上。
第五条 招收博士研究生教师,可招收博士研究生和各类硕士研究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师,可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各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师,只能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第六条 对校人才计划引进人员由院招收研究生教师审核领导小组核定。
第七条 招收研究生教师审核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学院审查、符合条件者经学院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程序进行。公示无异议者,报研究生院审批。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太阳成集团tyc138研究生办负责解释。
太阳成集团tyc138
2015年5月6日
整理日期:2015-06-09 18:20:40 访问次数:2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