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太阳成集团tyc138开展2010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10-01-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所),有关处(室):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实际,为做好2010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原则,结合学校学科建设规划进行,对新设学科给予适当倾斜。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自愿履行导师职责,每年保证有8个月以上的时间在国内指导研究生。 (二)申请人应为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校教学科研岗位上的具有学历硕士学位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科教人员申请法学、哲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社会学、教育学、科学技术史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一级学科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 (三)申请人能够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的教学任务,曾给本科生或研究生讲授过必修课或学位课程。 (四)申请人应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科研工作经验,近5年内(2005年1月1日以后)取得以下学术成果: 1.自然科学类 包括我校作物学、植物保护、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畜牧学、兽医学、林学、数学、地理学、生物学、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林业工程、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中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等一级学科。 申请人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其它重大项目,科研经费充足,近3年至少主持在研省部级课题1项,总经费不少于10万元。同时,近5年发表学术研究论文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以第一作者被SCI收录的学术研究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被EI收录的学术研究论文2篇以上(含2篇)。 (2)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在我校划定的A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2篇以上(含2篇)。 (3) 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在A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且以第一作者在B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2篇以上(含2篇)或出版专著(教材)2部以上(含2部)(其中主编1部)。 (4) 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在A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并且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奖励1项(国家级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省部级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或发明专利1项(前3名)或审定品种1个(国家级前4名,省级前2名)。 2.人文社科类  包括我校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法学、社会学、哲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科学技术史、农林经济管理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一级学科。 申请人承担有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其它重大项目,科研经费充足,近3年至少主持在研省部级课题1项,总经费不少于1.5万元。同时,近5年发表研究论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在A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2篇以上(含2篇)。 (2)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在A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且以第一作者在B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2篇以上(含2篇)或者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奖励1项(国家级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省部级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3)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在B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5篇以上(含5篇)。 “A、B类学术期刊”是指校人发[2008]321号“太阳成集团tyc138印发《太阳成集团tyc138国内A、B类学术期刊名录》的通知”规定的A、B类学术期刊。 三、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1月19日-3月5日) 申请人填写《太阳成集团tyc138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 2.资格审查(3月8日-3月12日) 申请人自带《简况表》及有关材料原件到人事处、科研处和推广处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系、部、所)推荐与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3月15日-3月19日) 申请人将有关材料交所在学院(系、部、所),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基本情况填入汇总表(见附件)。 4.研究生院复审(3月22日-3月26日) 研究生院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申请人情况进行复审。 5.专家评审(3月29日-4月9日)申请人述职答辩,专家组评审。 6.学校审定(4月10日-4月20日)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7.公示发文(4月21日-4月25日) 公示遴选结果,无异议者学校发文聘任。 四、其它事项 1.《2010年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及《简况表》请登陆“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导师队伍建设”网页“遴选相关表格”栏目下载。 2.申请人参加学院(系、部、所)推荐和专家评审时须自带各种材料原件及主持课题经费本,以备查用。 3.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代表作(4篇论文全文复印件、SCI/EI收录证明)或成果证书等复印件(A4纸大小)各1式2份;《简况表》1式3份(A3纸套印,单独装订),同时提交《简况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名称.申请人姓名)。 4.申请人需交纳评审费200元,学院(系、部、所)报送材料时统一交学校计财处,用于专家评审材料及会议专家评审费用。 5.请各学院(系、部、所)于3月19日前将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和基本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联系人:王彩绒      联系电话:029-87080153 E-mail: xwgl@nwsuaf.edu.cn   太阳成集团tyc138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1、 太阳成集团tyc138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览表.xls 整理日期:2010-01-25 17:00:23  访问次数: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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