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的学习环境,根据《太阳成集团tyc138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发【2008】233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进行2008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2008级学生。休学、保留学籍、试读等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2、确有专长,更适合在其它专业学习,或者因身体原因不能适应现专业学习(因身体原因需要转专业者,需要提交校医院诊断证明)。
3、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不得转入、转出,如艺术设计专业。
4、各专业转出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10%。
5、取得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分,且学分成绩在75分以上。
6、在校期间未受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二、办理程序
1、学生申请
5月4日至5月6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太阳成集团tyc138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经学生所在学院同意后, 5月8日前将《审批表》一式三份,交拟转入学院教学办公室。
2、学院考核
各学院应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在5月15日前对拟转入学生进行必要的考核,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将《太阳成集团tyc138本科生转专业接收名额及考核要求》(附件2)、《本科生申请转专业情况汇总表》(附件3)、《审批表》等材料于5月22日前报送教务处。
3、学校审批
6月1日至6月12日学校组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转专业的宣传、动员和审批工作,确保200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太阳成集团tyc138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doc
2、太阳成集团tyc138本科生转专业接收名额及考核要求.xls
3、2009年本科生申请转专业情况汇总表.xls
教务处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整理日期:2009-04-30 15:18:10 访问次数:1152